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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

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,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。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,刘某可以行使下列( )职权。

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

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

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

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

正确答案:A (备注:此答案有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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