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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选题

比利时人凡派克到北京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进口机器设备的合同,合同选择适用了与该生意没有关系的德国法律。设备运到中国后因调试安装产生纠纷,中国公司欲将凡派克诉至中国某法院。经查,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,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。关于本案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,依中国的相关规定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 )

A因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,中国法院对其没有管辖权

B中国公司可在该机器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中国法院起诉

C虽然该交易与德国法没有关系,当事人的该法律适用选择依然有效

D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比利时法

正确答案:A (备注:此答案有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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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比利时人派克北京中国某公司签订进口机器设备的合同,合同选择适用该生意没有关系的德国法律。设备运中国后因调试安装产生纠纷,中国公司欲将凡派克诉至中国某法院。经查,派克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,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。关于本案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,依中国的相关规定,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?( )

    答案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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