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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

赵某、钱某、孙某、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公司”)的股东,分别持股 40%、30%、20%/10 %。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。为扩大公司规模,甲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,为此,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,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,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,正确的是( )。( 2019年)

A 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

B 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3/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,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3/4

C 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,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2/3以上,因此,该决议通过

D 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,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。

正确答案:A (备注:此答案有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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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答案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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